●丝绸之路的黄金地段--河西走廊,领略西部淳朴的自然风貌,感受沙漠奇观,观赏醉美的湖泊,欣赏精妙绝伦的壁画艺术,领略西北壮美的自然风光。
★“中国唯一一个黄河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兰州。
★“长城西端险要关隘,长城保存最完整的一座雄关”--嘉峪关城楼。
★“被誉为20世纪最有价值的文化发现、“东方卢浮宫之称。”--莫高窟。
★“鸣沙山沙动成响、月牙泉酷似一弯新月,沙泉共处,妙造天成的“沙漠奇观”--鸣山月牙泉。
★“《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评为中国最美的七大丹霞地貌之一”--七彩丹霞。
★“中国最大的内陆湖及最大的咸水湖”--青海湖。
团费包含:深圳-兰州的往返程机票、机场建设费、燃油税,兰州-敦煌火车硬卧,张掖-西宁动车二等座;当地空调旅游车(按人数定车型);行程所列4晚当地准四星酒店(未挂牌);5早餐+5正餐(正餐8菜一汤,10人一桌,正餐餐标25元/人);行程所标明已含的景点大门票;旅行社责任险,特别赠送旅游意外险;优秀导游服务。
小孩收费:2岁以下儿童报价只含机票费用(不占机位),如产生其他费用由家长现付;2-11周岁儿童报价含往返机票、汽车车位费、半价餐费、不含门票;不含床位费,不占床不含早餐,如超高产生门票及其他费用由家长现付;
团费不含:居住地至深圳机场往返接送、行程中列明未含或行程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自费项目、酒店内的酒水、洗衣等一切私人开支;景点内园中园门票、全陪费用、航空险;如出现单男或单女,要补单房差(500)元/人。12岁以下儿童不含门票、不占床不含早餐。
自费参考:嘉峪关城楼120元/人;鸣沙山月牙泉120元/人;丹霞地貌电瓶车20元/人;嘉峪关城楼电瓶车10元/人;烤全羊:2200元/只大漠风情宴:138元/人;敦煌飞天神女歌舞:200元/人起;鸣沙山骑骆驼:100元/人(上山);鸣沙山电瓶车20元/人;鸣沙山滑沙30元/人;彩虹部落380元人;青海湖电拼车20;、游船110元。(注:以上自费项目,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旅行社不能有任何强迫游客购物和强迫游客参加自费活动的行为。)
出团前我们会有可能根据实际航班情况,行程景点不变,对景点旅游顺序进行调换。
由于莫高窟采用预约制并限制客流,故莫高窟门票有可能为应急票(应急票票价为100元/人,参观四个洞窟,如遇到参观票为应急票的,我们退还客人门票100元/人,莫高窟的应急票为隔日票,如果莫高窟当天没有出应急票我社则安排游客参观西千佛洞和敦煌博物馆作为替代,并退还门票差价150元/人。)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加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旅行社在旅途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如有任何质量问题,请在当地投诉,我们会积极配合处理解决!
一、出行安全注意事项:
1、旅游者应确保自身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队,应根据个人年龄、身体状况等情况选择旅游线路和项目,行程中要自带适当的防护用品以及必备药品,做好个人健康及安全防护工作。
2、景区(点)游玩时,应严格遵守景区(点)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
3、参加水上娱乐项目,应穿戴救生衣或其他救生装备,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勿超越安全警戒线,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
4、游客登山或参与活动中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进行,并注意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导致身体无法适应。
5、乘坐缆车或其他载人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6、不私自参加行程以外的活动或项目。
7、游客参加行程中安排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骑马、攀岩、漂流、滑雪、潜水、滑板、蹦极),应严格遵守安全注意事项,并在相关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游玩,同时穿戴相应的安全装备(安全帽、护具、专业登山鞋等)。
8、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以及其他等疾病或身体情况不允许的游客,切勿参加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骑马、攀岩、漂流、滑雪、潜水、滑板、蹦极)。
9、经过危险地段(山路或泥泞道路等),应注意安全不要打闹嬉戏,不相互拥挤等,前往险峻处游览,不要攀登、攀爬等。
10、参观游览时,听从导游或领队安排,不擅自离队,单独游玩。
11、外出旅游要带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随身携带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将证件或贵重物品交予陌生人保管。
12、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出行,游客应当选择自身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并告知导游或领队,同时注意安全。
13、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旅游中遇身体不适,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应立即就医,并告知导游或领队。
14、旅游期间不得乱扔烟头和火种。
15、如遇(雨天、雪天、塌方、险路等)或易滑区域,应注意安全,慢行、缓行、绕行。
16、当旅游目的地国家政治动荡或突发事件频繁发生时,请谨慎前往。
17、如遇旅游突发安全事故,及时向事发地有关公安、交通、旅游主管部门报警,并快速联系医院提供救助,组织必要的自救。出境游应向我国驻当地外交机构报告救助,请求境外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医疗急救、财产保护、安置安抚和游客转移等工作。
二、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在旅游中听从导游和领队安排,记住集合时间、地点、车型、车牌等。
2、遵守目的地交通规则。
3、乘坐交通工具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上下交通工具时,须排队等候,讲究文明礼貌,并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打闹嬉戏,以免发生意外。
4、不带危险或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5、车辆行驶中,不得与驾驶员交谈,不得向车外抛弃物品。
6、进入机场、火车站、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应严格遵守(机场、火车站、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安全规定。
三、食宿安全注意事项:
1、旅途中购买食品要注意食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
2、旅途中要注意食品安全卫生,不吃生食、刺身、不吃景区或街头无证摊点供应的小吃,不饮酒,不暴饮暴食。
3、携带贵重物品入住酒店时,应及时办理贵重物品寄存,行李物品不脱离视线。
4、入住酒店后,须了解酒店安全通道位置和安全疏散示意图;须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卫生间防滑垫等)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或领队报告。如因酒店原因,未能配备,请游客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
5、不要将住宿酒店房号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关好窗户。
6、不要翻越酒店门窗或阳台围栏。在酒店或者餐厅光滑路面行走时小心行走,防止摔到损伤。
四、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还价,购物时应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2、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于付款购物。
3、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参与涉嫌违法的娱乐活动。
五、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老年人或未成年人参团,需家属或朋友陪同参加,并签订《健康证明》和《免责书》。
2、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
3、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醉酒、怀孕或身体不适者不要浸泡温泉。
4、孕妇参团,请事先告知,不得隐瞒。
5、进入少数民族地区游玩时,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
6、参加游览时,穿运动鞋或平底鞋(不要穿新皮鞋、高跟鞋和硬底鞋),避免摔伤及扭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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